主頁 > 知識庫 > 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基本前提

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基本前提

熱門標簽:資陽防封電銷卡品牌 怎么申請外呼系統(tǒng) 外呼線路60 旅游哪個地圖標注的點多 飛魚外呼系統(tǒng)電話 高德地圖標注中心入駐 地圖標注怎么打開 西安人工外呼系統(tǒng) 成都方大外呼系統(tǒng)
保護商標權的目的在于禁止混淆,這種混淆按照現(xiàn)代商標理論不僅包括商品來源的混淆,也包括關聯(lián)關系的混淆。當對他人商標的使用可能構成混淆時,應認定商標侵權行為成立。對于商標侵權者而言,制造混淆只是一種手段,其目的是盜用他人商譽。因此,商譽的損害是商標侵杈損害賠償?shù)那疤?。如果行為人使用商標的行為構成對商標權人商譽的損害,則應予以賠償,如果行為人使用商標的行為并未構成對其商譽的損害則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這是一個與競爭政策密切相關的話題。實際上,商標法所保護的是商標所承載的一種競爭利益——商標經營者通過長期誠實經營所獲得的競爭優(yōu)勢,這種競爭優(yōu)勢正是搭便車者所覬覦的,這種競爭優(yōu)勢即商譽。搭便車者人為制造混淆的目的是為了借用商標權人的商譽。有商譽,商標即有價值;無商譽,商標徒具符號意義。不正當競爭者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其目的在于通過讓消費者混淆的方式利用他人商譽,因此,經營者對于他人商標標識的使用只要沒有盜用該商標所承載的商譽,就不會侵害他人的商標權。
關于商標與商譽的關系,國際商標理論及司法實踐通行的看法是,商標權是對于商標及其所代表的商譽所享有的權利。英國法院在許多判例中指出:商標上不存在任何財產,普通法通過假冒訴訟保護的是借助于商標培育起來的商業(yè)信譽。在1916年審理的一起案件中,美國聯(lián)邦大法官 Pitney認為,將對商標的獨占使用權歸于財產權的范疇只在下述意義上成立:對商標獨占使用的權利實際是指人們持續(xù)享有其貿易聲譽和商業(yè)信譽、防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商標只是一種用于保護這種財產的手段或者工具。日本是采取注冊制的國家,但日本一些研究商標法的學者也強調法律所保護的不是標記本身,而是標記所代表的商譽。如中山信弘教授認為:“標記性法律保護商業(yè)中使用的標記,但真正受到保護的則是標記所代表的商業(yè)信譽。商譽是消費者關于某一商業(yè)經營者的總體信息,同時也是經營者的財產。雖然標記性法律將這些標記作為財產加以保護,但其目的則不僅是保護財產權,而且是維護競爭秩序?!?br>對于商標與商號而言,搭便車行為的目的在于利用經營者的商譽來銷售自己的商品或進行其他不正當競爭。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確定商標或商號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是否成立以及責任的大小時,原告是否存在商譽上的損害以及被告是否利用了原告的商譽就顯得十分重要。這一理念亦體現(xiàn)在許多國家的商標判例中。以下不妨分別以一美國判例和一中國案例為例進行未能舉證該商標在深圳有影響力,被告在其酒店招牌突出使用“湘巴佬”文字,不會引起公眾對原、被告提供的服務或二者之經營關系產生混淆或誤認。原告“湘巴佬”商標的知名度低、顯著性弱,被告亦不存在搭便車的惡意,故原告指控被告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不成立。
以上兩個案件中法院審理意見都基于同一思考方向,即認為商標沒有實際使用或沒有在一個地區(qū)實際使用便沒有影響力也就是沒有商譽,沒有商譽的商標因缺乏受到法律保護的價值也就談不上受到損害。

標簽:洛陽 固原 咸陽 臺州 梅河口 撫州 營口 桂林

巨人網絡通訊聲明:本文標題《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基本前提》,本文關鍵詞  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基本,;如發(fā)現(xiàn)本文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zhí)峁┫嚓P信息告之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系統(tǒng)采集于網絡,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 相關文章
  • 下面列出與本文章《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基本前提》相關的同類信息!
  • 本頁收集關于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基本前提的相關信息資訊供網民參考!
  •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