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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合并審理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華為終端有限公司、華為軟件技術有限公司起訴康文森無線許可公司確認不侵犯專利權及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糾紛三案作出民事裁定書。
最高院裁定:
“康文森無限許可有限公司不得在本院就本三案作出終審判決前,申請執(zhí)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杜塞爾多夫地區(qū)法院于2020年8月27日作出的一審停止侵權判決。如違反本裁定,自違反之日起,處每日處罰款人民幣100萬元,按日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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