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用名人必須為客戶所周知。
提示明星首先是要在社會上有名,在客戶心中有名。否則,再大的名氣,如果不為客戶所知,也等于無名。相反,即使只是小有名氣,如果在客戶心中有數(shù),也可以作為提示明星。其次,如果推銷人員本身或所代表的公司在社會上或在客戶心里有一定名氣,則不是明星也可產(chǎn)生明星效應,可以自身作為提示明星。
2)所用名人必須是被客戶所能接受的。
不被客戶接受的明星,不僅不能產(chǎn)生明星效應,反而可能成為產(chǎn)生客戶異議的根源。例如,推銷人員不了解客戶的情況,說推銷品是某位名人推薦使用的,如果客戶對該明星很反感,就有可能惹惱客戶:什么?是他推薦的產(chǎn)品!那又怎么樣?本來是想買的,你這么一說,不買了。可見,只有被客戶所接受的名人,才能作為提示明星。推銷人員不可自以為是,把自己心中的偶像強加于客戶。
3)提示明星必須與推銷品有關,構成和諧的推銷情景和推銷氣氛。
推銷人員應該根據(jù)明星效應的特定范圍,來選擇提示明星,使提示明星與推銷品能夠自然地聯(lián)系起來,以增強推銷洽談的說服力。例如,選擇體育明星作為運動用品的提示明星,電影明星作為服裝、化妝品的提示明星,選擇老壽星作為保健用品的提示明星等。
4)提示明星與推銷品的關系必須是真實存在的。
在推銷洽談中,推銷人員所提示的明星及其內(nèi)容必須是真人真事,也確實使用了推銷產(chǎn)品且效果不錯,不得欺世盜名、招搖撞騙。另外,在公共場合運用時,要經(jīng)過有關當事人的同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