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知識庫 > 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法的處罰

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法的處罰

熱門標簽:高德電子地圖標注服務中心 外呼系統(tǒng)流程圖 和縣地圖標注 福建云電銷機器人系統(tǒng) 深圳有哪些電銷機器人 新型外呼系統(tǒng) 高德地圖標注負一層店標 芯呼電銷機器人 強大的電話機器人源碼
對冒充注冊商標或產品粗制濫造、坑害消費者的未注冊商標該怎樣處理
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34條第(1)項規(guī)定,冒充注冊商標,擅自在商標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和等注冊標記的,或者在廣告、商標說明書宣傳中自稱注冊欺騙消費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32條的規(guī)定加以制止,禁止其產品在市場上銷售,停止廣告宣傳,封存或者收繳其商標標識,并限定在一定期限內改正,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可予以通報或者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的罰款。
企業(yè)使用未注冊商標,應該保證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如果一個企業(y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34條第(3)項的規(guī)定,對自己生產或者經銷的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31條規(guī)定加以處理。對情節(jié)輕微、認錯態(tài)度較好的,可以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其情節(jié)嚴重的,貴令檢討,予以通報,并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或者非法獲利兩倍以下的罰款;對有毒、有害并且沒有使用價值的商品,予以銷毀。
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禁用規(guī)定,怎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8條規(guī)定:“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圖形:(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4)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5)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6)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7)帶有民族歧視性的;(8)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9)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如果企業(yè)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了這一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32條規(guī)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禁止其廣告宣傳,制止其產品在市場出售,封存或者收繳其商標標識,并限期予以改正,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通報或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罰款。
對未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的管理
未注冊商標也有一個產品質量保證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34條規(guī)定,使用未注冊商標,“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視其情節(jié)輕重加以處理。對情節(jié)輕微、認錯態(tài)度較好的,可以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其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檢討,可予以通報,以至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或者非法獲利兩倍以下的罰款;對有毒、有害并且無使用價值的產品,予以銷毀。
被處理人如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可以在收到決定書15天內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復議。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45天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在收到復議決定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他人使用未注冊商標怎么辦
經注冊的商標才受到商標法的保護。當發(fā)現(xiàn)他人使用了已注冊的商標時,就可認定這種行為是侵權行為。而未注冊的商標為他人使用時,就與注冊商標的法律后果不同了。如果該“他人”的商標也未經注冊,則按使用的先后,允許先使用該未注冊商標的人使用。但是,如果該“他人”已將該商標搶先注冊,那么首先使用的一方也就失去繼續(xù)使用該商標的權利。盡管有的商標使用人信營很高,使用時間很長,但是遇到這種鍇況,也只能依法“忍痛割愛”了。例如某市北冰洋食品公司的“維爾康”保健飲料商標已使用多年,為社會承認。然而該公司未曾將“維爾康進行注冊,而山西省某飲料廠則于1987年9月將“維爾康進行了注冊。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自然會無情地剝奪北冰洋食品公司對“維爾康”商標的使用權。

標簽:海西 常州 寶雞 崇左 荊門 烏海 三門峽

巨人網絡通訊聲明:本文標題《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法的處罰》,本文關鍵詞  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法,;如發(fā)現(xiàn)本文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zhí)峁┫嚓P信息告之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系統(tǒng)采集于網絡,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 相關文章
  • 下面列出與本文章《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法的處罰》相關的同類信息!
  • 本頁收集關于對使用未注冊商標違法的處罰的相關信息資訊供網民參考!
  •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