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作為一種市場經(jīng)濟的產物,從法律上講,本身也可以作為一種商品進行交易或者給他人使用,那么在租賃、給予他人使用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企紅網(wǎng)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是規(guī)定雙方利益的關鍵,無論是有償使用還是無償使用。有償使用有合同當然理所應當,即便是無償,那么擬定商標許可使用合同也是需要的,畢竟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還牽扯到債務問題。
在擬定商標許可使用合同以后并不是雙方簽字就完事了,此合同要想生效,必須在商標局進行備案。稱為: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備案。備案的過程與商標注冊、轉讓等差不多,只需要雙方簽字,并提供合同原本復印件、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身份證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商標使用時間一定不能超過商標有效期。在擬定合同時,要提前查明對方的商標是否遭遇無效宣告、異議等糾紛。
作為許可人,可以要求被許可人提供盡量詳細的商標使用證據(jù),因為將商標許可他人使用也可以作為商標使用證據(jù),避免在出現(xiàn)“撤銷三年不使用”時沒有使用證據(jù)提供。
商標使用證據(jù)包括打不局限于以下內容:
合作合同、廣告合同、銷售發(fā)票、廣告圖樣(報紙、雜志、其他多媒體形式)、行業(yè)榮譽證書、年度財稅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