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
最近兩年多,在電視上、視頻網站上、電梯里、廣播里,你都可以聽到或看到這句廣告詞。這句重復率極高的廣告詞讓大家記住了瓜子二手車直賣網(以下簡稱 " 瓜子網 "),甚至也讓消費者開始習慣通過網絡平臺買賣二手車。
但是,有人卻對這句大家耳熟能詳的廣告詞表示不滿,它就是瓜子網的競爭對手人人車。近日,人人車將瓜子網告上了法院,甚至索賠 1 個億。
人人車:瓜子網廣告虛假宣傳
今天(11 月 1 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在其官網上發(fā)布案件快報稱,因不滿瓜子網在官網、微信、手機 APP 及各大網絡平臺廣告中宣傳 " 遙遙領先 "、" 全國領先 " 等宣傳用語,人人車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瓜子網訴至法院,索賠 1 億。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人人車訴稱,人人車和瓜子網均是二手車交易平臺,瓜子網在其官網、微信、手機 APP 及其他各大網絡平臺廣告中,通過信息網絡宣傳其 " 遙遙領先 "、" 全國領先 "、" 每天超過百萬人瀏覽 " 等較多不實的虛假宣傳用語,以引誘不明真相的二手車買家和賣家。瓜子網利用大量的虛假宣傳廣告內容誤導二手車買家賣家,使得不明真相的交易者認為瓜子網就是市場第一名,認為只有瓜子網一家獨大,認為其他平臺遠遠不如瓜子網。瓜子網的這種行為,導致很多賣家和買家向人人車反映,他們認為瓜子網所發(fā)的廣告內容是真的,認為瓜子網是遙遙領先人人車的平臺,看到瓜子網的這一廣告后,放棄了人人車的平臺,轉而進入瓜子網交易。瓜子網的上述虛假內容,嚴重損害了人人車的競爭優(yōu)勢,給人人車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此外,瓜子網還在優(yōu)酷網、百度視頻、愛奇藝、騰訊視頻等知名網站媒體大量投放上述虛假宣傳的廣告內容,利用名人孫紅雷的影響力和號召力,進一步擴大了其虛假宣傳內容,損害人人車的利益。
人人車認為,瓜子網進行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誤導了二手車的買賣交易者,同時也嚴重降低了人人車在二手車買賣者心中的地位,嚴重削弱了人人車的競爭優(yōu)勢,瓜子網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瓜子網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 1 億。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今天下午,記者分別采訪了兩家二手車交易平臺。瓜子網公關部相關人員表示,對于此事,瓜子網方面沒有可回復的;而人人車公關部則表示,因為案件正在審理當中,當前階段不太方便接受采訪。
律師:可能違反《廣告法》
但不一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此,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 全國領先 "、" 中國最大 " 這類用語屬于絕對化用語、極限用語,《廣告法》明確禁止使用,廣告宣傳中使用這類用語可能會被工商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海淀法院的快報顯示,人人車認為瓜子網的廣告中存在虛假宣傳用語,起訴的案由是不正當競爭。趙占領表示: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要認定商家的行為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僅需要證明存在虛假宣傳,也需要達到使人誤解的程度。絕對化用語、極限用語并非一定會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比如某家企業(yè)的市場排名確實是中國第一,如果使用 " 中國第一 " 進行廣告宣傳,直接違反廣告法的規(guī)定,但并非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guī)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也就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外,記者在瓜子網官網上的簡介中發(fā)現,瓜子網自稱 " 已成長為中國最大的二手車平臺 "。對于這個 " 最大 ",瓜子網提供的依據是國際知名市場研究機構華通明略 2016 年底發(fā)布的《二手車電商網站滲透率調查報告》。
華通明略的報告顯示,瓜子二手車交易量占比達 51.4%,市場第二位的人人車和第三位的 58 同城的成交量分別占到 18.9% 和 14.6%。
但是,《2016 年 H2 中國二手車電子商務行業(yè)白皮書》卻表示,2016 下半年,在二手車電商行業(yè) B2B 模式中,優(yōu)信拍的成交量占據了 69.7% 的市場份額。同時,優(yōu)信二手車的成交量占 B2C 模式成交量的 81.3%,在同模式市場領先優(yōu)勢較為明顯。
此外,在瓜子網官網表示,據第三方權威數據機構艾瑞咨詢數據顯示,在 PC 月度覆蓋數據層面,截止到目前,瓜子二手車直賣網與第二名差距接近 3 倍。在 2016 年 9 月和 11 月、2017 年 3 月和 5 月,瓜子網的 PC 月度覆蓋人數的確是第二名的 3 倍多,其余月份中,該數據是第二名的 2 倍,但始終排名第一。
因此,瓜子網的廣告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用語,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還需等待法院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