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很少有人注意,在合法環(huán)境下,消費者購買的森馬牌衣服和森馬牌鞋子是由兩家完全無關聯的企業(yè)生產。
但是,對于擁有相同“森馬”標識及注冊商標的這兩家企業(yè)來說,上述情況所衍生出來的問題足以讓它們狹路相逢就搏一把。
4月21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qū)人民法院(下稱“甌海法院”)開庭審理了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森馬服飾”;002563.SZ)起訴廣州森馬鞋業(yè)有限公司(下稱“森馬鞋業(yè)”)、陳玉柱、溫州市鹿城區(qū)趙青青鞋店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3位被告均為同一委托律師),并以觀摩庭的形式進行全程網絡直播,原被告雙方在庭審上激辯了三個多小時,至今未公布判決結果。
森馬服飾是中國休閑服飾行業(yè)的領先品牌,旗下有森馬和巴拉巴拉兩大品牌。創(chuàng)始人邱光和家族,以2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93億)列席《福布斯》2020全球富豪榜,排名在飛科電器(603868.SH)的李丐騰家族、中梁地產(02772.HK)的楊劍家族、華峰氨綸(002064.SZ)的尤小平家族、以及正泰電器(601877.SH)南存輝家族之前,為溫州首富。
該案件已引起國內知識產權界的關注,此外,亦對企業(yè)今后在商標注冊領域的布局有警示作用。截止5月29日,上述庭審直播顯示的累計播放次數為1.67萬。
在告與被告間循環(huán)
庭審直播顯示,一開庭,被告森馬鞋業(yè)的委托代理人便向合議庭請求,對本案進行中止審理,原因是,森馬鞋業(yè)在開庭的一周前已將森馬服飾訴至寧波中院,主張森馬服飾侵害森馬鞋業(yè)在鞋類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森馬鞋業(yè)的委托律師認為兩個案件爭議點相同,可待寧波中院審理完成后甌海法院再審理。但該申請再次被合議庭駁回,庭審繼續(xù)進行。
可見,下次庭審坐在被告席上的或許就會換成森馬服飾了。而且,就本次庭審而言,也非二者之間的首次“交鋒”。
早在2018年,森馬鞋業(yè)訴泉州臺商投資區(qū)欽達商貿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中,其主張被告銷售涉案網面男式跑鞋及在涉案網店的品牌展示、商品名稱、產品圖片上標注“SEMIR+森馬”(上下排列)、“semir/森馬”字樣侵犯其商標專用權。而被告在抗辯中稱,其在鏈接名稱中使用“森馬”字樣系對產品生產商森馬服飾字號的使用。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在天貓店鋪“semir欽達專賣店”使用被控侵權信息“森馬”字樣,停止銷售吊牌上含被控侵權信息的鞋產品。
2020年底,森馬服飾開始“反擊”,向甌海法院申請對森馬鞋業(yè)進行訴前保全證據,并于次年1月份提交訴狀,由此有了開頭4月份的庭審。
此次庭審中,森馬服飾提出了2項主張、4項請求,主要要求確認森馬鞋業(yè)及線上線下店鋪,在商業(yè)活動中使用 “森馬”“森馬”“Senma”標識構成對森馬服飾的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400萬元、變更字號、刊登公告、消除影響等等。
森馬服飾的委托代理人進一步明確,其主張的是被告對字號的侵權,且在鞋類產品上不做主張,主張被告在廣告宣傳活動中的使用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此,森馬鞋業(yè)的委托律師辯稱,森馬鞋業(yè)最早在鞋類商品上擁有的“森馬Senma及圖”組合商標,于1995年4月7日申請、1996年10月初審公告、1997年1月14日核準注冊,后該商標經國家商標局核準轉讓給森馬鞋業(yè)。而森馬服飾在“衣物”商品類別上注冊的“森馬”商標于1997年3月10日申請、1998年1月初審公告、1998年4月28日核準注冊。在商標的注冊時間上,森馬服飾其實更晚一年。
此外,森馬鞋業(yè)方面稱,其在2009年登記注冊企業(yè)名稱的時候,將25類鞋商品上的“森馬”作為企業(yè)字號來登記的,明確以鞋業(yè)對森馬字號進行了限定使用,這就是對自身注冊商標的一個使用行為。
“原告在鞋類商品上不具有森馬的字號權及《反不正當競爭法》上享有的不正當競爭權利,根本就無權來告我們?!鄙R鞋業(yè)的委托律師在庭上多次提到,我國商標法乃至全世界的商標法規(guī)定非常清楚,鞋子和服飾是可以有不同的主體申請同一個商標,此前原告也曾多次對森馬鞋業(yè)的商標提出行政爭議申請,不過有關申請均被行政機關駁回。
那么,這個“森馬”的商標權注冊到底是什么一個情況呢?
商標布局缺失
在該案件中,被告律師在最后答辯環(huán)節(jié)認為,造成現下糾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原告在當初注冊商標時未有足夠的前瞻性,如若預期到其企業(yè)后續(xù)在服飾行業(yè)發(fā)展規(guī)模會如此壯大,便不會選擇注冊一個已經在鞋類上注冊過的“森馬”作為商標,以至于后續(xù)展業(yè)受限。
該律師在庭上透露,森馬服飾此前還欲收購森馬鞋業(yè),但未成功。
公開資料顯示,森馬服飾創(chuàng)建于上世紀九十年代,2011年3月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最新注冊資本為26.98億元,2020年的總營收為152億元,歸母凈利潤8億元。森馬服飾是一家以虛擬經營為特色,以休閑服飾、兒童服飾為主導產品的企業(yè)集團,旗下擁有以森馬品牌為代表的成人休閑服飾和以巴拉巴拉品牌為代表的兒童服飾兩大品牌集群。
相比之下,森馬鞋業(yè)則較為“弱勢”,啟信寶顯示,森馬鞋業(yè)成立時間為2009年,注冊資本為0.2億元。
具體到雙方所爭議的商標注冊時間上來看,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啟信寶上查詢發(fā)現,關于各項品類下的“森馬”注冊商標與庭上雙方陳述的內容大致相同。
結合各方消息來看,“森馬”這一商標名稱最早注冊申請日為1995年4月27日,初審公告日為1996年10月14日,注冊公告日為1997年1月14日,注冊成功后,該商標發(fā)生過兩次轉讓。
第一次于2003年發(fā)出轉讓申請,2006年核準轉讓申請,據庭上雙方所述,此次受讓方為被告中的陳玉柱,陳玉柱目前持有森馬鞋業(yè)7%的股權。第二次轉讓始于2013年,于2015年5月核準證明打印發(fā)送,受讓方則為如今的森馬鞋業(yè)。該項商標項下涵蓋的商品只有一類:鞋。
同樣在2015年,森馬鞋業(yè)還受讓了同樣為25類服裝鞋帽的“森馬”商標,該項下的商品包含:鞋、靴、運動鞋、涼鞋、棉鞋、鞋底、鞋墊、鞋和靴的金屬附件、注塑鞋、拖鞋。此后亦有多條關于“森馬”“森馬”字樣的商標注冊申請,且均局限于鞋類商品,有的被駁回、異議,有的通過。
再來看森馬服飾這邊,其首次申請注冊“森馬”商標是在1997年3月10日、初審公告為1998年1月、核準注冊日為1998年4月28日。該項商標下的獲批商品包括:胸衣、嬰兒服裝、游泳衣、服裝、雨衣、連褲內衣、舞衣、體操鞋、頭帶(服裝)、手套。
此后,森馬服飾還申請注冊了各個類別項下的“森馬”商標名稱,涉及各行各業(yè)的商品。
值得關注的是,35類廣告銷售項下的“森馬”商標名稱于2002年8月已被申請,并于2004年注冊成立,森馬服飾于2009年成功受讓該商標,該商標包含的服務項目有:廣告代理、廣告設計、數據通訊網絡上的在線廣告、商業(yè)信息代理、組織商業(yè)或廣告展覽、推銷(替他人)、人事管理咨詢、商業(yè)場所搬遷、計算機文檔管理、會計。
一場巨頭“森馬”對小微“森馬”的訴爭,最終將會如何判決,各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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