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商標是不行的,一個企業(yè)商標其實是最為重要的,商標代表著企業(yè)的形象,是企業(yè)的名片,企業(yè)的發(fā)展靠的是商標,但是有些企業(yè)為了使用商標,就大量的申請注冊商標,違背了商標使用的初衷,這是不應該的。
深圳是個很美麗的城市,關于深圳賦能藝術品有限公司在2020年6-8月間,通過知域互聯(lián)科技有限公司共提交商標注冊申請381件。不久前,這些申請全部被商標局駁回。這個情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為了進一步了解并且核實情況,中國市場監(jiān)管報記者登錄中國商標網(wǎng),申請人一欄輸入“深圳賦能藝術品有限公司”字樣,點擊第46941749號“奧萃”商標,隨即打開的頁面顯示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20年6月4日,使用商品為第14類;商標流程頁面顯示該商標注冊申請于2021年2月10日被駁回。
點擊第47238223號“ZEM”商標,隨即打開的頁面顯示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20年6月13日,使用商品為第21類;商標流程頁面顯示該商標注冊申請于2021年3月3日被駁回。
點擊第47446712號“漢續(xù)”商標,隨即打開的頁面顯示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20年6月20日,使用商品為第16類;商標流程頁面顯示該商標注冊申請于2021年2月24日被駁回。
點擊第47713818號“英閣”商標,隨即打開的頁面顯示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20年7月1日,使用商品為第6類;商標流程頁面顯示該商標注冊申請于2021年2月10日被駁回。
點擊第48060743號“GOK”商標,隨即打開的頁面顯示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20年7月14日,使用商品為第27類;商標流程頁面顯示該商標注冊申請于2021年2月10日被駁回。
點擊第49038158號“得豹”商標,隨即打開的頁面顯示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20年8月19日,使用商品為第7類;商標流程頁面顯示該商標注冊申請于2021年2月10日被駁回。
據(jù)了解,深圳賦能藝術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8月期間累計申請381件商標注冊,因沒有提供使用證據(jù)和使用意圖,明顯超出正常經(jīng)營活動需要,屬于《商標法》第四條第一款所規(guī)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的行為,故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商標局予以駁回。
業(yè)內(nèi)專家指出,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好的商標設計具有一定的廣告效應,也屬于一種商業(yè)表達自由,但需要以不損害他人權益和公共利益為前提。
我們要知道公司申請商標我們要想要后面的用處,不要帶著目的性,對于推出的產(chǎn)品或者是防御保護商標,那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明顯有意圖的申請商標,那肯定是不對了,被駁回那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