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消息,網絡主播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近日北京地稅局召集在京各家網絡直播平臺集中培訓,培訓的內容是網絡直播平臺的個人所得稅自查情況。
來自某網紅機構的一份調查陳訴顯示,,2017年2月,共有6名網絡主播收入破百萬元。其中收入最高的主播2月收入近157萬元,排在前五名的主播收均入賬約143萬。
3月北京市朝陽區(qū)地稅局披露過組數據,某直播平臺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3.9億元,但未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本年最終補繳稅款6000多萬元。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北京地稅工作人員介紹,本年1-5月申報個稅人數超過1000人的直播平臺只有5家;申報個稅人數小于10人的有21家,其中零申報的有6家。
此前媒體曾報道,平臺和經紀公司都不肯主動給主播繳納個稅,因為如果平臺有這個要求,很多主播會選擇跳槽。
目前來看,網絡主播之間的收入差距其實是非常大的。頭部網絡主播收入能達到百萬元,而更多的底層主播收入可能不足千元。來自媒體報道顯示,監(jiān)管層面對于網紅的收入,包孕打賞,廣告、線下商演等收入,今后將多方監(jiān)控收入來源,確定網紅個人所得稅扣繳基數。
對于網絡主播而言,更多的收入來源來自于網絡打賞。據《華爾街日報》等媒體披露,進入5月多家直播平臺均收到了來自蘋果的通知——要么關閉打賞功能,要么立即改渠道交錢。
4月19日,由于蘋果要求自帶打賞類APP須關閉第三方充值通道,轉走蘋果自身的付款渠道且要從中抽成30%渠道費。受此影響,微信公眾號下線了打賞功能。
對于直播平臺而言,打賞是主播與平臺最主要的收入模式,可以想見,一旦蘋果要求抽走30%的渠道費,對于整個直播行業(yè)都會是重大的改變。純粹依賴打賞的直播平臺必需打造更豐富的變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