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夏普北美商標使用權爭奪戰(zhàn)”傳來最新消息, 10 月 19 日,美國加州北區(qū)聯邦法院正式駁回了夏普申請將此案移送回加州舊金山法院的動議,支持中國企業(yè)海信的請求,將此案繼續(xù)留在聯邦法院審理。
此前的 2015 年,海信集團以 2370 萬美元收購了陷入困境的夏普墨西哥工廠,并獲得了夏普北美市場的 5 年商標使用權, 2021 年 1 月 5 日到期。不過,夏普被富士康收購度過財務危機之后立即反悔,在美國起訴了被授權使用其商標的海信集團,并要求將此案移回加利福尼亞州法院審理,恣意進行法院選擇行為。
聯邦法院駁回夏普訴求之后,美國法律專業(yè)媒體Law360 在報道中說,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伊馮娜.岡薩雷斯體現,依據“外國主權豁免法”的相關條款,駁回夏普將此案移送加州舊金山法院的動議,繼續(xù)留在“有權”的聯邦法院審理。
更換法院訴求被聯邦法院駁回的夏普,,其母公司富士康本年以來在美國的高調投資也接連受挫。華爾街日報日前報道說,富士康投資 100 億美元建廠一事比來和威斯康星州政府也鬧得不愉快。威斯康辛經濟發(fā)展公司日前推遲了州政府向富士康提供 30 億美元獎勵在其該州建廠的投票。因為該州至少 25 年內無法收回對富士康公司 30 億美元的財政刺激成本,而這已經是“最好的情況”。值得他們警惕的前車之鑒實在太多,此前,富士康在印尼、印度、越南和巴西的投資協議并未能完全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