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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電商

淘寶“制售假冒商品”侵權規(guī)則

POST TIME:2020-10-25

    淘寶掌柜由于侵權被處罰的案例比比皆是,這也給消費者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淘寶從去年開始加大了對侵權的打擊力度,尤其是對制售假冒商品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針對“制售假冒商品”的規(guī)則解釋:    一、    “制售假冒商品”的違規(guī)行為為什么分成四類?是按照什么原則進行區(qū)分的?    四類違規(guī)行為的劃分遵循了主客觀相結合、行為與處罰相適應的原則。四類違規(guī)行為根據(jù)主觀惡意、危害后果,依次由大到小,相應處罰由重到輕。    二、    “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為?舉例說明。    1、雖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但尚不構成手段惡劣或數(shù)額巨大或造成嚴重后果或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判決等司法文書或工商、版權、專利、海關等行政機關通過行政處罰等行政文書認定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但其手段、數(shù)額、后果均不構成嚴重的。    2、    賣家所出售的商品經購買并由賣家自認或經鑒定為假冒、盜版商品。    如:賣家出售的商品被購買后,賣家通過旺旺聊天等方式自認為假冒、盜版商品或權利人出具鑒定報告,鑒定該商品為假冒、盜版商品。    三、“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jié)嚴重的”,是指哪些行為?舉例說明。    再次出現(xiàn)上述情形,或出售的假冒、盜版商品給消費者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的,視為情節(jié)嚴重。    第一種情形如:如賣家同一年度內因出售假冒、盜版商品被淘寶處罰,再次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    第二種情形如:某賣家銷售假冒某品牌浴霸,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該浴霸發(fā)生爆炸事故,造成消費者受傷或燒毀浴室,但該情形不包括浴霸本身的價值損毀。    四、“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指哪些行為?舉例說明。    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賣家銷售假冒、盜版商品,手段惡劣或數(shù)額巨大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李某開設網店,銷售假冒“CUCCI”、“BURBERRY”、“PRADA”等國際著名品牌的商品,非法牟利數(shù)百萬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五、“賣家涉嫌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按件扣分,為什么要設置 “三日內不超過十二分”?    設置 “三日內不超過十二分”,目的在于給予賣家一次整改的機會,不至于使這賣家因售賣多件假冒商品一次被累計扣分四十八分,從而使規(guī)則只起到懲罰而未起到教育的作用。    六、    “制售假冒商品”的行為,淘寶網是如何發(fā)現(xiàn)和判斷的?    淘寶網發(fā)現(xiàn)的渠道有三種,權利人投訴;消費者維權投訴;淘寶抽檢抽查,其中權利人投訴是最主要的渠道。    淘寶網對假冒、盜版商品采取人工介入判斷,以普通人的眼光,綜合權利人提交的投訴材料與賣家反通知材料進行綜合評判。    七、“制售假冒商品”被扣分,如何提交反通知?反通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賣家在收到侵權投訴后,可以在我的淘寶--我是賣家--舉報管理--我收到的知識產權投訴中進行申訴,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反通知提供的材料可以是合法的進貨憑證、商場購物小票、授權證明資料等能證明賣家出售的商品為正品的憑證。     針對“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規(guī)則解釋:    一、“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不當使用他人的哪些權利?    是指除假冒以外的商標侵權,除盜版以外的著作權侵權,以及專利侵權。    二、    為什么“同一權利人在三天內對同一賣家的投訴視為一次投訴”?    因處理投訴和賣家整改需要時間,因此,淘寶將同一權利人在三天之內就同一賣家提出的投訴均將被視為一次投訴,此期間內時間在后的投訴將視為對之前投訴的補充,而不視為再次投訴。此規(guī)定旨在鼓勵投訴人一次列明被投訴賣家店鋪中存在的所有侵權信息,提高投訴處理效率。    三、什么是“賣家在所發(fā)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鋪名、會員名、域名等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舉例說明。    未經他人許可,在商品信息、店鋪名、會員名、域名中使用他人的商標(包括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等)或作品(文字作品、圖案作品)等。     如:未經他人許可,在店鋪名、會員名中使用他人的商標。                如:賣家發(fā)布的下述商品雖系正品好孩子童車,但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商品信息中使用好孩子品牌LOGO仍屬于不當使用。                如:賣家發(fā)布的下述商品雖系芬騰正品,但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商品信息中使用芬騰官網模特圖片仍屬不當使用。               四、什么是“賣家出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舉例說明。    1、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是指賣家出售的商品被認定為商標侵權,但不屬于假冒的情形。    如:淘寶網賣家有銷售“臣氏”產品,被“屈臣氏”商標權利人投訴,并出示廣州市工商局認定,“臣氏”構成商標侵權。    2、不當使用他人著作權,是指賣家出售的商品被認定為商標侵權,但不屬于盜版的情形;    淘寶網賣家有銷售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的《百年孤獨》一書,但權利人投訴《百年孤獨》在中國并未授權任何一家出版社進行出版。    淘寶網賣家有銷售某品牌T恤衫,未經權利人鄭淵潔授權使用舒克頭像。    3、不當使用他人專利,是指賣家出售的商品侵犯他人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發(fā)明專利的。    五、什么是“賣家所發(fā)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或造成不正當競爭”?舉例說明。    是指賣家在店鋪頁面、商品頁面等信息中使用了他人權利信息,并足以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或者不正當競爭。    如:賣家出售自營品牌的家用小電器,但在商品信息中描述“質量比**品牌更好,價格比**品牌更低”,屬不正當競爭。     推薦閱讀:             淘寶網3D商標侵權整頓通知         常見的淘寶知識侵權案例